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生活:步入台東地方檢察署



下午開車前往台東地方檢察署,至於為什麼請參閱

1.別嚇我爸媽
2.法院傳票到了,有種你再上傳MP3

三點多出門,開車到都歷突然下起了大雷雨
感覺前方有消方車對著擋風玻璃噴水似的,一路上慢慢的開到台東市區

上圖就是傳說中的「台東地方檢察署」了
長這麼大第一次來這種地方,此時心中不禁想起了…

上檢察署!搶錢、搶糧、搶領土…



入內後,將傳票及身份證交給警衛
警衛會在記錄簿蓋個印章表示我人到了,接著會引導我該去的地方
直走左轉後,就看到上圖所示的偵查庭大門
這偵查庭有好幾間,每個門都有號碼,上頭的跑馬燈,還算貼心
現場除了我之外,大至上有十來人都在等候入內

傳單上寫著四點十分到庭,我三點五十就到了
這一等我等了一個小時,裡頭的警衛終於喊我的名字了

入內後,近門處有四張長長的凳子,中間一個講台桌,桌上附有麥克風
我與對方律師各站在講台桌附近並列
而書記不斷的打字、檢查官則是在上頭問話

總而言之當下話不要太多,認錯就是了
IFPI立場是不會和對方合談,但如果有認錯且有誠意
對方律師說願意接受緩刑一年的處置,此外還得在IMTV張貼法律宣導
不只是張貼,還得印出來交給檢查官,算是課後作業吧

緩刑一年的意思是,一年內不得再犯,如果再犯是直接起訴處份
一年內不再犯就沒事了,當然也不是叫你一年後再繼續重蹈覆轍
除了緩刑還有其它的方式可以處置,包含罰鍰也是其中一個方式

所以我被IFPI提起告訴的事,算告一段落了,小弟沒事,結果是緩起訴一年
謝謝這些日子關心我的朋友以及打電話、寫郵件幫助我的人,真的很感謝
以我個人的實例,希望對其他不了解而誤觸法律的網友有幫助
上傳MP3好像是大家都在作的事,不知情的人都會對著我說「這樣也有事喔
但…對方律師會告訴你,你是在分享沒有授權的音樂供不定的使用者收聽

最後,願大家在享受網路便利的同時,也得小心誤觸相關法律刑責
好了,我要去列印我的課後作業了…。

對了,我忘了一件事了…我忘了跟檢察官要回我的電腦了,靠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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