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6日 星期四

生活:別嚇我爸媽之我被IFPI告



今早在港口洗紅龜,結果我爸很生氣的告訴我警察找上門
我自認為打從吸母奶以來至今,也沒作什麼傷天害理的事,自覺無礙
到家後六位花蓮的警察在等我,看了證件及搜票後接著上樓查我的電腦

大家知道我犯了什麼罪嗎?

在IMTV的帳戶上傳了近200首的MP3
因違反著作權法被IFPI提起告訴,這件事讓我覺得有點瞎
因為我從去年八月起就沒有在上傳mp3,所以被提告覺得有點驚訝

我告訴警察,請他們告訴我的爸媽沒什麼事,請他們不要擔心
自己犯的錯我自己會處理,我不想我爸什麼都沒搞清楚就胡亂的罵我
自己生的小孩品性如何他自己如果也不了解,那我才比較心痛

最後電腦被帶走,警察先生人很好
看我的三鳥LCD很新,所以留著沒有帶走
至於什麼時候會起訴,阿SIR說要等二、三個月
也就是這二、三個月間,我沒有電腦可以用
像我現在就是在成功鎮的爛網咖上網,一個小時25塊

電腦被帶走,接著我也被帶到警察局作筆錄
至於筆錄的內容就是問你網站怎麼申請,MP3怎麼來?怎麼上傳
有無營利收取費用,大概就這些

想想好幾年沒去警察局了
當初進警局都是學生時樂隊去那幫忙演奏
沒想到隔這麼久了是進去作筆錄,想到就超心酸
成功鎮很小,我想這件事不用多久就會傳遍了
說實在話,在警局裡坐著的感覺很差

在此還是要以過來人的身份告戒
如果你跟我一樣有作MP3分享,即使你沒提供下載
最好從今天起全刪了,複製CODE碼的沒有關係(但不能涉及著作權)
別以為警察不會找上門,當初我也是這麼想
不想讓麻煩找上門,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製造麻煩給自己

沒電腦的這幾天,要不要買新主機,我考慮一下
一天不上網,我覺得人生要變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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