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在港口洗紅龜,結果我爸很生氣的告訴我警察找上門
我自認為打從吸母奶以來至今,也沒作什麼傷天害理的事,自覺無礙
到家後六位花蓮的警察在等我,看了證件及搜票後接著上樓查我的電腦
大家知道我犯了什麼罪嗎?
在IMTV的帳戶上傳了近200首的MP3
因違反著作權法被IFPI提起告訴,這件事讓我覺得有點瞎
因為我從去年八月起就沒有在上傳mp3,所以被提告覺得有點驚訝
我告訴警察,請他們告訴我的爸媽沒什麼事,請他們不要擔心
自己犯的錯我自己會處理,我不想我爸什麼都沒搞清楚就胡亂的罵我
自己生的小孩品性如何他自己如果也不了解,那我才比較心痛
最後電腦被帶走,警察先生人很好
看我的三鳥LCD很新,所以留著沒有帶走
至於什麼時候會起訴,阿SIR說要等二、三個月
也就是這二、三個月間,我沒有電腦可以用
像我現在就是在成功鎮的爛網咖上網,一個小時25塊
電腦被帶走,接著我也被帶到警察局作筆錄
至於筆錄的內容就是問你網站怎麼申請,MP3怎麼來?怎麼上傳
有無營利收取費用,大概就這些
想想好幾年沒去警察局了
當初進警局都是學生時樂隊去那幫忙演奏
沒想到隔這麼久了是進去作筆錄,想到就超心酸
成功鎮很小,我想這件事不用多久就會傳遍了
說實在話,在警局裡坐著的感覺很差
在此還是要以過來人的身份告戒
如果你跟我一樣有作MP3分享,即使你沒提供下載
最好從今天起全刪了,複製CODE碼的沒有關係(但不能涉及著作權)
別以為警察不會找上門,當初我也是這麼想
不想讓麻煩找上門,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製造麻煩給自己
沒電腦的這幾天,要不要買新主機,我考慮一下
一天不上網,我覺得人生要變黑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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